1. 适用范围
1.1 本一般商业条款(“AGB”)适用于 AC Inorms GmbH(“本公司”)向 § 14 BGB 意义上的企业经营者、公法法人及公法特别财产(“客户”)提供的所有合同、报价、交付和服务。
1.2 客户提出的与本条款不同、相抵触或补充性的一般商业条款不予适用,除非本公司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其适用。
1.3 本条款同样适用于双方之间未来的全部业务关系,无需再次明确约定。
2. 合同标的与服务
2.1 本公司尤其提供以下领域的服务:
- 认证,
- 合格评定,
- 产品检测,
- 技术文档,
- 进出口咨询,
- 国际市场准入,
- 与主管机关的沟通,
- 合规与标准化咨询,
- 技术翻译,
- 法规事务咨询,
- 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服务。
2.2 具体服务范围仅以本公司的相应报价、合同或书面订单确认为准。
2.3 本公司仅承担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的服务义务。
2.4 本公司尤其不对以下事项作出任何保证:
- 获得主管机关的批准,
- 证书或许可的颁发,
- 获得主管机关或第三方的认可,
- 持续的市场准入,
- 经济上的成功,
- 供货能力,
- 法规要求的持续有效性,
- 或工作成果在法律上的可利用性。
2.5 检测报告、分析、评估、意见或文档仅为基于当时所掌握信息的即时状态记录。
2.6 除非另有明确书面约定,本公司不承担对某一产品或企业进行全面的技术、法律或法规整体审查的义务。
2.7 本公司有权为提供服务而使用分包商、外部实验室、合作公司、翻译人员或其他第三方。
2.8 本公司有权使用数字系统、自动化流程以及 AI 辅助技术来支持服务的提供。
2.9 除非另有明确书面约定,本公司的服务不构成《法律服务法》(RDG)意义上的法律咨询。
2.10 本公司尤其不提供律师代理、个案法律审查或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评估。
2.11 除非另有明确书面约定,本公司不承担税务、会计或海关法方面的咨询义务。
2.12 客户有义务自行委托合格的顾问审查税务或海关法方面的问题。
3. 客户的协助义务
3.1 客户有义务完整、正确并及时地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信息、文件、图纸、产品数据、安全数据表、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文档。
3.2 客户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和内容完整、最新且在法律上合法。
3.3 本公司没有义务审查客户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正确性或合法性。
3.4 因客户协助不完整、有误或延迟而产生的延误、额外费用或损失,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3.5 客户对其产品在技术、法律和法规方面的合规性承担全部责任。
4. 期限与日期
4.1 所述的交付、处理、项目或完成期限仅为不具约束力的计划值,除非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为具有约束力。
4.2 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误:
- 行政审批程序,
- 海关清关,
- 实验室产能负荷,
- 出口管制,
- 制裁,
- 地缘政治事件,
- 不可抗力,
- 技术故障,
- 网络攻击,
- 供应短缺,
- 停电或网络中断,
- 或客户未予协助
均不属于本公司的责任范围。
4.3 在第 4.2 条所述情形下,约定期限相应合理延长。
4.4 受影响的一方将立即通知另一方相关情况的发生及其预计持续时间。
5. 价格与付款条件
5.1 所有价格均为净价,另加法定增值税。
5.2 发票应自发票日期起 10 个日历日内足额支付,不得扣减。
5.3 客户逾期付款的,本公司有权:
- 计收法定逾期利息,
- 暂扣服务,
- 中止项目,
- 要求预付款,
- 或因重大事由非常规终止合同。
5.4 仅当客户的反请求权经生效裁判确认或无争议时,客户方享有抵销权或留置权。
5.5 本公司有权对部分服务单独结算。
6. 责任
6.1 本公司仅在下列情形下承担无限责任:
- 故意,
- 重大过失,
- 侵害生命、身体或健康,
- 以及依强制性法律规定。
6.2 在轻微过失的情况下,本公司仅在违反重大合同义务(“基本义务”)时承担责任,且以合同典型的、可预见的损失为限。
6.3 本公司的责任金额以相应净订单价值的两倍为限,且每一损失事件最高不超过 EUR 250.000。
6.4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以下损失不承担责任:
- 利润损失,
- 生产停顿,
- 营业中断,
- 间接损失,
- 后续损失,
- 数据丢失,
- 市场损失,
- 交付延误,
- 未能获得的许可,
- 行政机关措施,
- 或商誉损失。
6.5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公司不对第三方(尤其是外部实验室、主管机关、认证机构或分包商)的服务承担责任。
7. 出口管制、制裁与合规
7.1 客户承诺遵守欧盟、德国及其他相关国家所有适用的出口管制、制裁、对外经济、禁运、反洗钱及合规规定。
7.2 客户尤其确认:
- 不存在被禁止的最终用途,
- 无受制裁的个人或组织参与,
- 不从事规避交易,
- 且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在出口管制法上均属合法。
7.3 如存在法规、道德、合规、洗钱、制裁或出口管制方面的风险,本公司有权立即中止服务、拒绝提供服务或非常规终止合同。
7.4 客户承诺遵守所有适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规定。
8. 保密与数据保护
8.1 双方承诺对所有未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
8.2 该义务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8.3 电子通信采用市场通行的技术安全措施进行。但无法保证电子通信得到完全的保护。
8.4 对于第三方未经授权访问电子通信渠道的行为,仅在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承担责任。
8.5 个人数据的处理遵守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尤其是 DSGVO。
9. 知识产权与使用权
9.1 除非另有明确书面约定,本公司制作的文件、方案、报告、评估、文档、翻译和分析的全部著作权、使用权、利用权和所有权均归本公司所有。
9.2 客户仅获得用于合同约定目的的普通、不可转让的使用权。
9.3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交、发布、复制或进行商业利用。
10. 引用为参考案例
10.1 仅在事先获得客户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公开使用客户的公司名称或公司标识作为参考案例。
10.2 未经客户同意,不会公开机密信息或项目细节。
11. 员工挖角
11.1 客户承诺,在合同期内以及合同终止后 12 个月内,不主动挖角本公司的员工。
11.2 以下情形不在此限:
- 一般性招聘广告,
- 主动求职申请,
- 或无针对性挖角意图的接触。
12. 不可抗力
12.1 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服务中断承担责任。
12.2 不可抗力尤其包括:
- 战争,
- 恐怖行为,
- 制裁,
- 禁运,
- 自然灾害,
- 大流行病,
- 网络攻击,
- 停电或网络中断,
- 行政机关措施,
- 罢工,
- 或类似的不可预见事件。
12.3 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受影响一方的履约义务中止。
12.4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 90 天的,任何一方均有权非常规终止受影响的合同。
13. 存储与归档
13.1 除非另有明确书面约定,本公司在相应项目结束后不承担对项目文件、技术文档或通信数据进行长期归档或存储的义务。
13.2 客户应自行负责妥善保存和归档移交给其的全部文件。
14. 合同终止
14.1 持续性债务关系可由双方以 30 天为期书面终止。
14.2 因重大事由非常规终止合同的权利不受影响。
14.3 重大事由尤其包括:
- 客户逾期付款,
- 违反出口管制或制裁规定,
- 涉嫌违反合规规定或涉嫌洗钱,
- 严重违反协助义务,
- 或严重违反合同。
15. 诉讼时效
15.1 在法律允许且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客户对本公司的请求权自法定时效起算之日起 12 个月内届满。
15.2 下列请求权不在此限:
- 因故意产生的请求权,
- 因重大过失产生的请求权,
- 因侵害生命、身体或健康产生的请求权,
- 以及依强制性法定责任规定产生的请求权。
16. 法律适用与管辖法院
16.1 仅适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适用。
16.2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因合同关系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争议,专属管辖法院为杜塞尔多夫(Düsseldorf)。
17. 书面形式与完整协议
17.1 合同或本条款的修改、补充或附加约定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17.2 双方之间的个别约定不受此影响。
17.3 本条款与相应报价或合同共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
18. 可分割性条款
18.1 如本条款的个别规定全部或部分无效、无法履行或归于无效,其余规定的效力不受影响。
18.2 无效规定应由在法律上允许且最接近该无效规定经济目的的规定替代。
19. 合同语言
19.1 合同语言为德语。
19.2 如本条款被翻译为其他语言,仅以德语版本为准。